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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打擊河道非法采砂行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規定,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河道非法采砂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每年7月至9月集中開展河道非法采砂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整治行動的順利開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又好又快發展全縣經濟和構建和諧這一中心,努力營造管理有序、作業規范的河道采砂管理新秩序,確保全縣河勢穩定、河道工程和航運安全,確保沿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二、目標任務
堅決打擊河道非法采砂活動,制止河砂資源非法無序開采行為,徹底取締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無證采砂點,限期整改手續證件不齊或不在規定范圍內采砂作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規范的采砂許可審批管理和制度,維護國家對河砂資源的所有權益。
三、整治范圍
專項整治行動整治范圍為我縣行政區域內的河道管理保護范圍。
四、活動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
召開縣河道采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工作會議,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研究整治工作具體措施。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要采取電視廣播、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廣大群眾自覺遵章守法,在沿河兩岸營造良好的整治輿論氛圍,使整治活動的宣傳工作做到家喻戶曉。
(二)調查摸底與查處階段
縣水務、國土、安監、公安、環保、電力、工商等部門要對在河道內從事非法采砂的企業和個人進行調查、取證,并按照有關程序依法進行查處,聯合下達法律文書。
(三)集中打擊階段
縣水務、國土、交運、港航、農業、林業、公安、執法、電力、工商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對非法采砂、運砂和非法經營活動進行集中打擊,依法取締各種涉砂非法活動。水務、國土、電力等單位要深入采砂場點,查驗河道采砂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對非法采砂的,切斷生產電源、拆除生產設施、查扣作案工具、沒收非法所得;對于妨礙執行公務的人員,公安部門要從嚴從快依法處理;公安、交運部門要對營運砂石的運輸車輛加強檢查,對手續不齊的要依法處罰。
(四)檢查鞏固階段
有關執法單位要安排執法人員不定期巡查,發現問題或接到舉報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立即通報聯合執法隊實行聯合行動,保持高壓嚴打態勢,杜絕違法濫采亂挖行為抬頭。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針對執法過程中的典型案例,利用電視、報紙等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震懾非法采砂、洗砂、運輸砂石料活動,鞏固治理成果。并由縣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工作報告,于每年前報市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河道(湖泊)非法采砂的嚴重危害,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高度,認真負責,迅速行動,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要切實把集中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成立專門班子,制定實施辦法,細化目標任務,抓好工作落實。縣政府成立縣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河道非法采砂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
(二)密切配合,各司其職。開展全縣河道非法采砂專項整治行動是綜合性聯合行動,水務局要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堅決制止河道非法采砂行為。國土資源局要認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宣傳,嚴格執法,切實加大對盜采國家礦產資源、毀壞灘地行為的懲處力度,有效震懾不法分子。農業局要大力宣傳本行業的法規政策,切實發揮行業執法優勢,對破壞漁業生態資源的非法采砂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林業局應依法對破壞森林資源的非法采砂行為進行處罰。公安、交運、港航等部門要依法查處在非法采砂點從事裝卸、運輸的車輛和船舶。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分工,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相互協作,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始終保持打擊河道非法采砂的高壓態勢。
(三)依法行政,確保實效。要嚴格依法行政,參加整治行動的部門、人員要切實依照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開展工作,對行政管理相對人耐心解釋,以理服人。要嚴格執法程序,做到依據準確、手續完備、文書規范。
(四)總結經驗,建立機制。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的實踐經驗,不斷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牽頭、部門參與、聯合執法、確保長效的管理機制。特別是河砂資源相對豐富、非法采砂問題比較突出的河道,要加大管理和巡查力度,對河道采砂實行科學規劃、嚴格審批、強化監管、嚴肅執法,堵疏結合,標本兼治,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走上依法、有序、可控的軌道。
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要加強日常巡查監管,鞏固整治成果,堅決防止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