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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扎實做好我縣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根據《*縣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現就20*年我縣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20*年政策性農業保險參保品種及對象方式
1、參保品種:根據國家和省政府關于保險品種的選擇規定,結合我縣農業產業發展和抗風險需要,20*年我縣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品種確定為能繁母豬、水稻、蔬菜(瓜果)大棚、柑橘樹、生豬、雞、淡水養魚。
2、參保對象和方式:能繁母豬的參保對象為符合條件的所有農戶;凡水稻種植面積(早稻、晚稻或單季稻)在20畝(含)以上,蔬菜(瓜果)大棚面積在5畝(含)以上,柑橘樹10畝(含)以上,每批存欄育肥豬50頭以上、年出欄育肥豬200頭以上,存欄種雞或蛋雞2000只以上、存欄肉雞8000只以上,淡水養魚在50畝(含)以上的農戶均可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鼓勵農業龍頭企業自建基地或與農戶緊密聯結的生產基地實行統一投保,鼓勵各類農業專業合作組織為其成員統一投保,鼓勵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以村為單位聯戶投保。
二、保障程度
以保障承保對象物化成本為主,保險金額為承保對象物化成本的50%左右。保險責任以保大災為主,主要包括熱帶風暴級以上熱帶氣旋、暴雨、洪水、凍害、常見病蟲害、大規模疫病等主要災害。
三、配套政策
我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執行省定財政補貼比率,對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農戶給予保費補貼。其中,能繁母豬保費補貼為80%,農戶(個人)負擔20%;水稻保費補貼為75%,農戶(個人)負擔25%;大棚蔬菜(瓜果)、柑橘樹、生豬、雞、淡水養魚保費補貼為45%,農戶(個人)負擔55%。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階段(3月下旬—4月下旬):建立組織,制訂政策。建立*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起草出臺*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意見,這項工作具體由縣發改局負責落實。
(二)第二階段(4月下旬—5月中旬):摸底建檔,動員部署。對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戶進行全面調查,掌握情況,核定參保基數,建立相應檔案,利用各種媒體和輿論宣傳工具,廣泛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參保品種與范圍、配套政策與措施等的宣傳,召開動員大會,這項工作具體由縣農業局負責落實,縣發改局、人保公司配合。
(三)第三階段(5月中旬—6月上旬):上下聯動,全面承保,力爭在六月上旬完成我縣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承保面達到符合參保條件對象的60%以上。成立*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定損仲裁專家組和各鎮鄉、街道定損理賠工作小組,確定鎮鄉、街道農保業務代辦員,這項工作具體由縣農業局負責落實;開展業務培訓,簽訂保險合同,收繳保費,這項工作具體由縣人保公司負責落實,縣農業局配合。
(四)第四階段(6月上旬—6月中旬):總結完善,建立機制。落實以險養險有關措施,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與農業、水利等政策相結合的制度,這項工作具體由縣財政局負責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