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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摘要:在我國經濟轉軌的同時,雖然初步建立了會計監管體制,但并未實現對會計的有效監管。文章針對現行會計監管體制的局限性進行了一些創新性的探索,希望對完善我國會計監管體制,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有所裨益。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會計監管體制出現了很多缺陷,如監管不力,效率不高等諸多新問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應通過制度創新,建立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會計監管體制。要實現會計監管體制創新應通過對監管主體、監管內容、監管標準和監管責任的創新來實現。
一、會計監管主體的創新
(一)我國會計監管主體的目前狀況分析
從我國目前狀況看,會計監管主體總體上堅持“政府監管-行業監管”的二元監管模式。就目前的監管模式而言,一方面表現出監管主體較多而造成監管的效率降低,甚至形成“監管真空”。各級政府的財政、審計、稅收、工商行政管理等諸多執法監管部門從自己的職能出發,自成監管體系。這樣不但未強化會計監管職能,形成相互配合的監管體系,反而使會計監管本身應有的權威性有所削弱,降低了監管效率。另一方面政府角色無處不在,行政干涉尤為嚴重。
(二)會計監管主體的創新,重在創建監管主體
1、創建三位一體化的會計監管模式。會計監管主體是會計監管活動的執行者,作為會計監管主體必須具備兩個條件摘要:監管者和被監管者沒有什么依附關系和利益關系;具有法定的權威和強制力,可以對違法的被監管者實行強制制裁。從這兩個條件可看出,政府作為會計監管主體,雖然具有和任何組織無法比擬的優勢,但由于存在著復雜的人際關系和,政府對會計監管也無法發揮出理想的效果。同時我國的行業自律組織規則不健全,也不可能像美國等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實行行業監管。因此要解決好官僚性和制度性的矛盾新問題,可尋找能彌補政府監管和行業監管缺陷的市場組織,這種組織可由財政部和行業聯合授權成立,并不存在垂直關系的獨立“第三方”來充當,創建“政府監管-獨立監管-行業監管”的三位一體化的會計監管模式。
2、創建基于三位一體模式下的獨立“第三方”。這種獨立“第三方”和政府、行業自律組織有著很大的區別摘要:組織行為的效力主要依靠公眾信用和國家最高財政機關賦予的權力來支撐和維持;這種組織不是像市場主體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是實現和維護社會的公共利益;由于該組織的資金主要依靠自己籌集或國家財政撥款等,在資金的來源上,切斷了獨立監管機構和資金提供者的直接聯系,可以避免資金的提供者干預獨立監管機構的正常運行。因此由權威獨立性、目標公允性和經濟獨立性三者之間權衡成立的獨立“第三方”,可以逐漸形成以獨立監管為主,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為原則的監管模式。在形成“政府監管-獨立監管-行業監管”的三位一體化監管模式后,以財政部為代表的政府組織應適當放權,制定好職業技術規則,同時政府利用強制性和權威性優勢對獨立“第三方”和行業監管組織實行“再監管”;獨立“第三方”可利用其權威性直接對注冊會計師和企事業單位會計的執業進行監管和審查,促使他們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以注冊會計師協會為主的行業監管組織,制定具體的職業規則以彌補官方規定的不足并對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認定,監管獨立監管以外的活動。同時我們應該看到這三種監管力量并非相互獨立,以獨立監管為主也不是獨霸監管,而是相互配合,相互補充,相互監管的。比如摘要:政府可以對于獨立監管“第三方”的監管結果進行再監管和再審查和接受獨立“第三方”無法完成的非凡監管任務,從而提高行業的監管效率。
二、會計監管內容的創新
(一)我國現行會計監管內容的分析
會計監管內容是指在會計監管活動中,監管主體對監管客體實施監管活動的范圍。目前我國的會計監管內容不僅包括監管單位會計的會計行為,還包括監管從事會計工作的相關人員。即從會計憑證、賬薄等會計資料的生成到會計報表的形成這一過程,也包括在這個過程中處理會計資料的會計方法和會計政策等都納入監管范圍之內。這樣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但我們應充分地看到,過分強調對會計活動過程的監管會使得監管的成本過高,更為重要的是這種會計監管內容的著力點分散,監管不到重點,形成“高成本-低效率”的模式。
(二)會計監管內容的創新,重在監管關鍵環節
對企事業單位會計的監管范圍應該把著力點放在以財務會計報表為載體的會計信息上,重點監管非凡經濟業務的處理和各企業內部會計制度,對輕易造假的關鍵環節進行全程監控,對國有企業及對社會公眾利益有重要影響的單位直接監管。比如摘要:在明確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界限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對資產所有者的監管,明確界定各部門的檢查權限,確定各部門的檢點,落實好對會計事務所的再監督和再管理,以高效率和低成本為原則,實現監管工作的高效率。同時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最終產品,審計意見是審計報告的核心,其正確和否決定著審計報告的質量。所以對注冊會計師的監管以提高審計報告的質量為目的,著重監管審計報告。同時在保持和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專業能力方面,會計監管主體也應著重監管資格認定、考試準入、后續教育等關系到注冊會計師執業能力的關鍵環節。
三、會計監管標準的創新
(一)我國現行會計監管標準的分析
會計監管體制的標準就是實現會計監管的“尺子”以及實現監管的手段,目前我國的會計監管標準主要包括《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制度》、《注冊會計師法》等。從總體上看,通過這些會計監管標準的監管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新問題摘要:有的會計法律法規對會計監管的規定較為籠統,對經濟業務活動只有定性的要求,缺乏定量要求,缺乏可操性。我國至今未出臺一部有關會計方面的民事責任賠償法,迄今為止,監管部門很少把會計信息的制造者、管理者和監督者納入刑事責任的范疇之內,民事賠償更是微乎其微。
(二)會計監管標準的創新,重在健全監管法規
我國現有的會計監管法律突出表現為偏重對違法違規者行政、刑事責任的追究,忽視對遭受損害的投資者的民事賠償,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造假的成本很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違法、違規者的僥幸心理。因此立法機關要創建一個有效監管的法治環境,以形成一套多層次、多方位的會計監管標準體系。會計監管標準創新有摘要:
1、立法方面盡快明確地把會計信息的制造者,管理者,監督者都納入法律法規的范圍之內,盡快出臺《會計法》實施細則,提高《會計法》的可操作性,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對違規機構和人員依法追究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支持受害投資者向相關責任人提出民事訴訟并要求賠償。同時由于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地域性差異較大,各級地方人大和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及時制定具有適應自己特色的《會計法》實施細則和相應的會計行政規范。
2、隨著市場經濟向法制化方向發展,法院無疑將成為有關會計案件的裁判機構,所以積極推進司法介入,建立財稅專業法庭。并且可以由注冊會計師協會成立專家鑒定委員會,該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應同法醫鑒定等司法鑒定報告一樣,成為法庭的有力證據,同專業法庭一起裁決有關會計案件,這也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需要。
四、會計監管責任創新
(一)我國現行會計監管責任的分析
會計監管責任主要包括對監管主體和監管客體的責任約束。從當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上看,對于作為監管主體的政府缺乏有效的責任約束,而是更多的強調對監管客體的責任約束,甚至有些經濟法規對監管客體的約束也相對模糊,如摘要:《會計法》第四條規定摘要:“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單位負責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指直接負責單位日常經營活動的單位負責人。在實際操作中,一旦會計信息失真,首先追究的往往是會計人員的責任,這種定位對會計人員來說,顯然是不公正的,是會計職責不對稱的表現。并且國家給予政府行業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制定權,卻沒有明確政府制定低效或者無效法規時應該承擔的責任,顯然政府的權力和責任不對等。
(二)會計監管責任創新,做到權責對稱
從理論上、法律上重新界定有關會計責任,從法律上明確會計信息質量的第一負責人是對本單位工作全面負責的高層管理者,這樣從法律上防止了“角色易位”。會計責任必須堅持權責一致和權責對等原則,做到會計資料誰認定誰負責,實行會計責任逐級轉移的辦法。即會計報表一旦被上級部門或有關負責人認可或審批,認可的部門或個人就必須要對該報表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負責,下級部門和個人可不承擔負責。同時建立必要的會計監管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劃分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具體界限,以保證監管權責對稱。在現實中,高層管理人員權限過大,和會計人員責任不對稱,甚至有關負責人對自己的責任熟悉不夠深刻,認為會計信息質量只是會計人員的新問題,而又出于種種目的,指使會計造假。所以建立必要的會計監管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劃分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具體界限,以保證監管權責對稱。
參考文獻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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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證券監管體制內在機理發展完善
一、證券監管體制的歷史演變
中國證券監管體制的演進是伴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產生和發展而建立起來的,并隨之不斷變化的動態過程,其體制變遷及其特征與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不同階段與格局相適應,并與市場發展的客觀需要和內在的政府監管目標相吻合。我國政府對監管體制的選擇和調整決定于我國特殊的經濟、政治、文化、市場發展的客觀要求,經歷了以下3個階段:
1.1981—1985年,無實體監管部門階段
這是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萌芽期。除了國債發行之外,基本上不存在股票市場和企業債券市場。雖然于1984年公開發行了股票,但股份制試點與股票交易僅限于極其狹小范圍。該階段不存在真正的監管體制或明確的管理主體。
2.1986—1992年,監管體系雛形階段
總體上,我國證券市場仍處于規模極小的“嬰兒期”,與之相對應,在政府管理層面上出現了若干監管上述證券市場領域的部門主體,但未形成統一、有序、通暢的集中管理體系。監管體制框架中的政府部門和自律組織等若干因素已出現,但仍表現出明顯的初創特征和摸索性質。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管理企業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管理金融市場”被正式法規確立為證券市場主管機關。但監管職責不明確,實踐中的管制權力缺乏集中型模式所要求的權威性和管制力度。地方政府體現出監管框架中的分權性和非集中性。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政府管制。多部門介入的管理格局略見雛形。行業自律監管組織尚未擔負實質性自律職能。
3.1992一l998年,初級集中型監管體制階段
1992年l0月,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步人了集中型監管體制階段。從有關資料可以看出,1996年以后,市場取得飛速發展,無論是日均成交金額還是日均開戶數都是呈現上升的趨勢,這充分說明了證券市場的蓬勃發展。與此相呼應,集中型管理體系逐漸形成。確立中央監管機構,一部分權力根據證券活動性質和歸口的不同劃分給國務院各部委。地方政府相當程度地介入證券市場管理,形成了中央與地方相結合的市場管理體系。首次確立獨立于其他部門的專門性證券主管部門,擺脫了依附于財政或中國人民銀行的舊模式。一定程度上兼顧了我國證券市場發展與規范進程中所牽涉到的錯綜復雜的諸多方面的難題。但是,仍表現出權力分散、獨立性和權威性弱、缺乏覆蓋全國性的監管機構的動態特征。總體上,這個階段表現出多層次的、多元化以及部門分工協作的中國特色,且明顯地顯示出過渡期的特征。
二、我國證券監管體制的現狀及其內在機理
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實行的是集中統一的監管體系,即以政府監管為主導,集中監管和市場自律相結合的市場監管框架。
1.監管主體
1998年國務院批準了中國證監會的職能、內部機構和人員編制的“三定”方案,確定了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機構,負責全國證券期貨市場,并成為取代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職能的惟一最高證券監管機構。根據該方案的規定,證監會將建立集中統一的證券期貨監管體系,在全國各地設立派出監管機構并實行垂直管理,但在現實中,我國監管主體存在多元化現象,主管部門之間關系較為復雜和不協調。
2.自律組織是資本市場監管體制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自律組織有兩種形式,即社會性的監督組織和行業自律。前者主要包括證券業的中介服務組織如會計師事務所。后者包括兩方面:一是證券交易所的場內自律,二是場外交易的自律,即中國證券業協會進行的自律監管。
3.監管法規體系
1998年以前我國證券市場和監管是通過一系列的行政法規,包括全國性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的行政法規。1998年《證券法》的通過標志我國證券市場依法治市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證券法》和《公司法》作為我國證券監管的法律基礎和其他證券法規共同構成證券監管法規體系。現行證券監管體制具有集權性和一元化、權威性和獨立性高、兩級管理垂直化以及自律性弱的特征。雖然仍存在自律管理作用未得到足夠重視的問題,但這個體制框架與我國證券市場現在高速發展相適應。現行證券監管體制的形成原因主要是針對如何克服原體制存在的內在弊病和矛盾。
三、未來證券監管體制的進一步完善
在全球化程度加快的大環境下,我國證券監管體制應當立足國情,放眼世界,不斷健全、完善。證券監管體制的建設,不僅關系到證券市場的發展,更關系到經濟安全,國民經濟的長遠發展。進一步完善證券監管體制必須全面考慮,放眼未來,對證券監管體制進行有效的改造。
1.加強證券監管體制的自身建設,逐步健全與完善
證券市場是變化無窮的,只有依據客觀規律,制定完善制度才能保障市場健康運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樹立科學監管理念。監管理念主要包括:第一,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第二,確保公平、高效、透明;第三,降低系統風險;第四,樹立國際化意識。
(2)明確監管職能,提高監管水平。監管機構作為規則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其職能就是保障市場的公平、公開以及公正地對待所有市場參與者,體現了監管理念和目標。相應的權限,應當依據其職能而定,即僅能作為“裁判員”。并非事無巨細一概全攬,不能把“運動員”兼于一身,應減少證監會在監管中的行政干預色彩,增強其對上市企業以及證券市場的各參與者的監管手段和能力。尤其要注意的是,在監管過程中,要加強對行為和過程的監管,而不僅僅是對結果的監管,對監管者而言,行為本身比結果更值得關注。同時,改善監管手段,提高監管水平,努力實現手段的間接化、多樣化、市場化,減少政府對市場的操縱。此外,應當提倡監管行為的科學化、民主化,保證公正地權衡各方利益,保護投資者信心。(3)完善監管體系,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監管。隨著證券市場的成熟,政府主導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系日益成為大多數國家選擇的主流。充分發揮兩者的優勢,避免各自的缺憾,對于完善監管體系是十分重要的。自律監管具體而言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加強自身監管機構的組織建設;第二,要盡快完善自律管理規則;第三,要理順證券交易所管理制度。
2.改善證券監管的外部環境,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1)健全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建立良性的立法、司法環境。證券市場的發展,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監管,這就要求首先要完善立法,去掉或者完善一些與現有政策和法規相矛盾的條文,法律是要不斷向前發展的,結合目前市場需求不斷完備證券監管的法律制度,盡快細化證券法的相關規則,出臺相關的法律條文,形成完善的證券法規體系。其次是要加強執法,如果沒有強有力的執法措施,再完善的法律條文也無用,因此我們不能忽視有法必依的重要性。
(2)重構社會信用體系,恢復我國證券市場的公信力。
中小學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一)思想不夠明確。很多中小學的領導對于固定資產管理的認識不到位,比較重視對資金的管理,但是卻不關注對物品的管理,在具體的管理過程中,也沒有完善的制度,責任也不夠明確,固定資產浪費、閑置的現象非常的嚴重;很多領導甚至認為學校的主要工作是教學,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是不會有什么實際成效的,首先從思想上就不夠重視。
(二)管理機構不健全,相關的管理人員素質低下。由于思想上不夠重視,很多中小學根本沒有設置相關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有的雖然有相關的管理部門,但是人員的配備非落后,絕大多數只是拉一些教學人員輔助管理,這些人缺乏相應的管理經驗,對于如何進行管理的登記和維護完全不得要領,也基本上不會產生什么實際的管理效果。
(三)對固定資產的數額不夠清楚。很多學校的管理者對于學校真實的固定資產數目事實上是認識不清的,舉例來講,很多領導對于學校的固定資產在以前有多少、現在有多少、中途報廢了多少、閑置了多少都不夠清楚,更不用說學校固定資產的相關規格和型號了,這主要是由于中小學絕大多數都是國家財政撥款來維持的,重錢輕物的意識非常濃烈,基本上不會按照相關的規章制度,類似于《中小學會計制度》來進行固定資產的有效管理活動。
改進中小學固定資產管理問題的對策
(一)建立明確的管理制度,調動內部人員的管理積極性。要在全校范圍內建立起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這種責任的建立需要層層遞進,不能僅有全校范圍內的規章制度,小到一個年級、甚至是一個班級,必須要結合自身的情況,建立起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譬如說財產使用制度、賠償制度、學校的圖書管理制度等等;需要注意的另外一點是,相關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能僅僅是一紙空文,掛在墻上,而應該狠抓落實,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認真地執行相關制度,一步步落實相關責任,利用目標管理的有效方式,充分調動各個部門人員的管理積極性。
(二)積極引入互聯網技術,創新管理機制。首先要對學校內部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完整而科學的清點,明確校內固定資產的具體數目,在管理過程中定人、定位、定責,除此之外,還要積極地引入互聯網管理技術,改變管理方法,創新管理機制,建立起一個科學高效的管理系統。
(三)規范相關的管理程序,嚴格管理。在具體的管理過程中,要嚴格地遵守相關的管理制度,首先要在采購環節下功夫,爭取采購到的都是質優價廉、符合學校使用規律的物資;其次要做好入賬工作,完善入賬程序,確保各項資產登記的完備和數據的準確有效;最后要做好對固定資產的盤查和處置工作,要按照相關的程序進行,不能,認真地落實相關部門關于處置權限規定,通過科學高效的固定資產管理活動,來為日后可持續的、科學高效的教學活動做好物資鋪墊,從而保證我國中小學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
系統功能分析
1系統的功能要求
1)搜索引擎模塊。搜索引擎子系統完成用戶所請求的知識查詢任務。知識查詢的方法目前有很多種:主要關鍵字搜索、按主題搜索等。2)屬性管理模塊。屬性管理是指用戶對內容屬性的查詢、編輯、整理和存儲等工作的總稱。屬性管理子系統是幫助用戶完成屬性管理的軟件系統。3)內容存儲模塊。圖2展示了員工對內容進行上載、刪除和替換的場景。4)安全管理模塊。安全管理模塊可以分為系統用戶管理和訪問控制兩大部分。圖3為用戶管理的場景。內容的訪問控制是安全子系統的重要功能。訪問控制的受控對象的最小粒度設定為內容和內容屬性陳述,無論內容內部結構和內容屬性陳述內部結構如何復雜,不再作更細的控制。受控對象的限制動作包含:讀取、刪除、編輯。
2系統非功能性需求
1)先進性。系統所使用的技術應當具有一定的先進性,代表目前技術發展的潮流,并能有非常好的發展前景。2)成熟穩定性。系統技術應當非常成熟,具有普遍的使用案例,技術相對穩定,沒有重大的安全或者性能異常事件發生。系統應該具有高度的穩定性,即使在高負荷的情況下系統都能夠長期穩定運行。3)高效性。具有較高的并發處理能力,能夠同時處理眾多的客戶訪問,而且系統在進行集中批量處理時也能高效運行,響應時間能夠滿足今后在一定時期內的業務需要。4)可維護性。系統具有較好的可維護性,能夠提供良好的運行日志,提供友好的管理界面,易于擴充和部署。5)開放性。系統應當具有良好的開放性,提供完備的開發接口,系統間的連接采用松偶合接口相連,并采用通用的符合工業標準的技術。6)安全性。考慮到本系統與其他系統的接口,系統運行對機房環境有安全性的需求。同時還要考慮到以下因素:機房、主機環境、網絡設備和通信線路的安全;Internet接入服務器的安全;用戶身份鑒別和認證的安全;數據保密存儲。7)可靠性需求。Internet上無法估量的信息要求系統要具有適宜擴展的靈活結構,系統需要能夠滿足用戶對高可靠性的需求,在提供一致連續服務的同時,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并能夠進行及時準確的備份恢復。
系統的總體設計
根據典型的三層門戶架構思想,同時結合數字化制造企業的實際情況,本文提出了一套知識管理系統體系結構。知識管理系統模型框架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Portal展現層、知識服務平臺、系統管理平臺、元知識庫、AtomFeed處理器模塊。系統體系結構如圖4所示。
1Portal展現層
Portal展現層是知識管理系統展現給用戶的界面,用戶通過這些界面與知識管理系統進行交互。該模塊將由一些Portlet構成,而Portlet的數量和類型將取決于知識服務平臺和系統管理平臺所具有的服務。在應用層中的每一個服務模塊就對應一個Portlet或者多個Portlet所構成的一個組件。Portlet是組成頁面的一個個帶有自身特定功能的小組件。本文中的企業門戶系統中,主要由以下一些Portlet組成,如圖5所示。
2知識服務平臺
知識服務平臺是知識管理系統的核心功能平臺,可以為用戶提供知識檢索服務、知識分類服務、知識上傳服務和知識推送服務。其組成模塊如圖6所示。
3系統管理平臺
該平臺主要是為管理員提供系統和用戶管理的功能。系統管理是指對系統進行的日常的相關維護工作,要實現的功能為:用戶管理、單位管理、權限管理、日志管理、角色管理5個模塊。其功能結構圖如圖7所示。
[關鍵詞]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對策分析
0引言
我們生活在一個日漸城市化的新時代,城市是社會環境的中心地帶。城市的發展需要城市管理來支撐,行政執法則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隨著我國城市的不斷發展,城市管理的對象復雜且多元化,加大了城市管理的執法難度。因此,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要進行革新,也就是行政執法體制的創新。創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可以解決現行我國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它可以有效地防止城市環境和執法隊伍之間的沖突,更好地促進城市的發展,為人民大眾提供更加優質的城市生活。因此,需要改革現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力求在行政執法方面有新的突破,構建新型的城市管理行政體制,促進城市管理達到一個新的水平,新的高度。
1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中存在的問題
1.1行政執法管理對公民的參與不夠重視
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多數執法機關并沒有足夠重視當地公民的參與。公民是城市發展的主體,然而在實際生活中,公民參與沒有得到認可,公民參與管理城市的規章制度也沒有得到執法機關的認同,一定程度上照舊是行政執法機構自行實施管理,導致人民大眾對執法機構的不滿,心生怨氣,進而削弱了公民參與的積極性,會給城市發展增添不必要的麻煩。
1.2執法分力與執法不力
我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屬于城市綜合行政部門,因此,有一部分權利是從其他的行政機關分過來的,涉及一些權利分權的問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管理的范圍廣,但是法律并沒有對各個部分之間的權利做具體、詳細的劃分,導致在行政執法上出現各部門對處罰的認識的偏差,部門之間配合不默契,工作不積極,遇事就相互推托的現象,從而影響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在公民中的形象,也導致了執法機關辦事效率低。
1.3暴力執法和暴力抗法
城市發展很快,但在城市的一些繁華地帶,經常出現小商販占道的現象,他們經常成為城管管理的對象。在我國經常會出現商販和和暴力抗法的狀況。商販處于弱勢,而城管處于強勢,因此城管在一個城市中是名聲最不好、最不招人民大眾喜歡的公務員,沒有之一。商販和城管之間的矛盾也越發的頻繁,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集體性暴力抗法和集體性暴力執法的現象,嚴重地影響了我國城市的發展,對老百姓的生活也極為不利。
2完善和革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
2.1重視公民參與城市管理執法
一個城市的主體是廣大的人民群眾,城市管理也是為公民的利益做后盾,城市管理執法離不開公民的參與。相關的行政機關應該足夠重視公民參與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是一種與公民互動的行為。老百姓是一個巨大的群體,他們居住在城市的各個地方,對城市各方面的建設、改進、管理也是最了解的人。因此,當地城市管理綜合部門應大力鼓勵我國公民參與城市管理,這既能體現我國民主、尊重人民大眾的理念,還有利于增強公民與城管之間的交流,提高城市的綜合管理水平。注重公民的參與是一個地區的政府能真正做到體恤百姓,為百姓服務,為百姓謀利的職能。城市管理加入眾多的民主、公平、公正的執政執法元素,才能更好地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綜合能力。讓更多的公民有“城市是我家,保護城市靠大家”的公眾意識,公民自主參與“家庭”的建設、環境的保護,能提供更多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就能實現我國城市又好又快的發展目標。
2.2集中執法權利
在傳統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系中,由于法律沒有給出具體而詳細的權利分布界定和劃分,往往導致一些不必要的事情發生。因此,相關的行政執法機構應重視權利分布的情況,明確規定執法權力集中于某一個部門。如凡涉及城管監察組織行使的行政處罰權,除了城管以外的部門不可再參與此事的管理處罰,城管監察組織承擔了處罰違法行為之后,不能再對這種處罰專門設立處罰機構,就是要維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權利的唯一性。構建城管管理行政執法的新體制,一方面避免混亂的現象發生,另一方面能保證城管在執法過程中的公正性,有利于城管機關的發展。
2.3加強城管教育與公民教育
目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暴力抗法和暴力執法。因此要優先解決這個問題,這影響著我國城市和諧發展的未來。在城市管理中,有關部門應該對城管進行教育,讓城管多體恤百姓,能溫和執行的就采取溫和執行的方法,城管的目的是為廣大公民謀福利,小商販也是我國公民重要的一員。同時,城管還可以設立專門地帶,在不影響公眾生活的情況下,按程序讓商販在專門地帶進行買賣。當然,應對小商販進行思想教育,讓他們明白城管的工作宗旨,行政執法是城管的工作之需要,小商販還應提升自己的素質,在買賣的過程中不影響城市生活的發展,不遺留垃圾影響市容。可以與城管進行協商,避免不必要的沖突發生。因此,加強城管和小商販公民的教育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是尤其重要的,不僅能推動新的行政執法體制的產生,還能促進我國城市健康和諧的發展。
3結語
我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經歷一個漫長而喜悅的改革過程,同時也是一個體制不斷成熟的過程。我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是行政執法體制革新過程重要的一個環節,是一個長期的改革過程。構建新型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有利于轉變傳統行政執法管理中不合理的執法過程,加強行政執法管理合作性的綜合服務能力,提升城市綜合效益,同時促進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理念和方式更加的人性化、科學化、規范化,提高人民參與管理的積極性等等。同時,相關工作人員要探索出符合新時代城市管理的理論和實踐方法,促進我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的不斷創新。
作者:袁禮 單位:沈陽師范大學
參考文獻:
[1]王姝.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構建研究[D].南寧:廣西民族大學,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