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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等教育的均衡發展是社會進步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國高等教育仍處于非均衡發展狀態:一是尚未形成“規模、結構、質量、效益”有機統一的高等教育發展觀;二是入學機會不平等;三是資源分配不平等。實現高等教育均衡發展的對策和建議是:構建完善的高等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對欠發達地區高等教育進行適度政策傾斜;完善高等教育資源優化配置機制;創新高校招生機制,努力實現教育公平。關鍵詞:高等教育;均衡發展;問題;對策一、概念與背景高等教育均衡發展這一概念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高等教育本身在質量、規模、結構、效益等方面的協凋發展;二是指在全國范圍內不同地區、不同層次的各高校之間的均衡發展。長期以來,我國高等教育實行數量擴張型的發展方式,一定程度上沒有注重質量提高和結構的優化,忽視高校辦學效益,造成了我國高等教育自身發展嚴重的不均衡。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經濟也主要實施非均衡發展戰略,由此帶來了全國各地區、各階層發展的差距,根植于社會經濟發展基礎之上的高等教育也必然會受到這種社會分層的現實影響,從而面臨著種種社會的不公平狀況。這使得在地區、人群之間存在著教育供給的不平衡,尤其存在著高層次、高質量的教育供給與廣大人民群眾教育需求之間的尖銳矛盾。隨著高等教育規模的擴展,教育體制創新和結構調整正在不斷推進,同時,社會各界越來越關注高等教育的可持續發展問題,相應的教育觀念也在發生變化,這里的關鍵在于衡量尺度。如果從新世紀的視角看高等教育,就不能僅限于傳統的學術性標準,而應當從滿足經濟社會需求、滿足人民群眾需求、保證基本辦學條件、全面提高國民素質和綜合國力等多方位來認識,從而樹立起整體和諧發展、個性特色多樣、適應社會需要、符合創新精神和具有戰略眼光的全面教育觀。樹立起堅持高等教育“規模、結構、質量、效益”有機統一的發展觀。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則強調要把堅持區域經濟協調發展,逐步縮小地區發展差距放在重要戰略地位考慮。適應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趨勢,高等教育也要注意協調發展,避免地區之間、階層之間差距過大。二、我國高等教育均衡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一)尚未形成有機統一的高等教育發展觀1.注重規模發展,質量難以保障。長期以來,我國是在經濟文化基礎比較落后和薄弱的條件下發展教育的,普及教育的任務十分繁重,數量擴張型的增長方式使得我國教育發展數量不足與經濟發展需求之間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緩解。因此,我們曾經習慣于以數量和規模來談論教育的發展。但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數量的發展和質量的保證有時會產生矛盾。如果不顧客觀條件、不遵循教育本身的發展規律,盲目追求數量和規模的發展,就可能降低質量,而沒有質量的數量,最終也就沒有了真正意義上的數量。2.結構調整、優化不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開始致力于結構的調整。近年來更進一步地明確,結構問題應當作為高教發展的基本內涵之一,即發展本身既包括規模和數量的擴大和增長,也包括結構的優化和動態調整。否則,由于結構不合理,即使規模數量得到了發展,也不能很好地適應社會對人才的需求。3.忽視高校辦學效益。在我國,窮國辦大教育是一定歷史時期難以改變的基本格局,高等教育經費緊缺是發展的一個很大制約。而長期以來,在舊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忽視高校辦學效益,對教育經費采取“等、靠、要”的消極政策,嚴重阻礙了我國高等教育的自我發展。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高等教育規模不斷擴大,高校既缺投入,又要發展,就必須以提高辦學的效率和效益,以及多渠道開發教育資源為出路。(二)高等教育入學機會不平等1.高考錄取分數線存在地區差異。長期以來,我國高招按照省份分配名額、劃線錄取。而錄取分數線的劃定帶有非常明顯的地區差異。我國高招分三類:一類是省屬高招計劃,由省教育廳編制后上報教育部批準。第二類是教育部直屬高校和部分部屬高招計劃,這類大學招生自主權相對較大。第三類是各省之間按照對等原則制定的招生計劃。社會上爭議最多的是教育部直屬和部分部屬高招計劃,它雖相對于省屬高校計劃數少,但多是重點大學。因歷史原因,我國重點大學大多分布在北京、上海、廣東等少數發達地區,而一些人口大省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因缺乏足夠多的重點大學,分到的名額極其有限,形成了“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的局面,升學競爭異常激烈。同時,重點大學特別是研究型大學的招生本地化現象也在加劇,許多地方,本省市生源超過一半。在北京、上海等地的部屬院校招生政策大幅度地向本地考生傾斜。恢復高考20多年來,北京的高招錄取分數線大大低于其他省,多的達100多分,在其他省只能上一般本科的分數,在北京竟能被北大、清華錄取!“高考移民”的存在正是源于這種差異。2.高校招生的階層存在差距。據國家教育科學“十五”規劃課題“我國高等教育公平問題研究”的資料,工農等低收入階層家庭子女的平均錄取分數普遍高于干部和中高級管理技術人員等優勢階層子女,差距達20-30分。也就是說,農村子弟上大學,必須比優勢階層的子弟考出更高的分數。同時,據北大教育學院的調查,自本科收費以來,重點大學生源中來自農民階層的比例呈下降趨勢。這說明,優勢階層子弟更多分布在重點大學和優勢學科,而農村子弟則多分布于普通院校和大專院校。(三)高等教育資源分配不平等1.重點高校與普通高校之間的不均衡。目前,我國的高等教育投入政策,明顯帶有對重點高校的“偏愛”,而重點高校在中國只占大學總體比例的少數。“教育部從1999年起,推出實施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財政傾斜政策,每年增加的投入約為100億元,其中劃撥給北大、清華各18億元”。在國家的重點建設政策的支持下,各種教育資源都向“985工程”與“211工程”院校傾斜,而眾多的地方高校很難有同等的機會。在一些實力并不是很弱卻苦于沒有“重點”名分的普通高校中,盡管一些教授學術水平足夠高,卻因“層次”所限,所在院系難以爭取到博士點,無法擁有招收博士生的機會,從而不能充分發揮學術潛力,培養高級知識分子的愿望也難以實現。我國高校實施分層次辦學的政策,目的是為了集中有限的教育資源,促進一批高水平大學迅速崛起,并在此基礎上帶動高等教育的整體發展。但是,如果在教育資源分配方面一味地傾向于少數重點大學,無疑將不利于中國高教的均衡與協調發展,也與高校分層次辦學的初衷嚴重背離。目前,從全國的就業市場到廣大的大學生及其家長,都存在著一種“名校情結”,重點院校招生形勢一片大好,人才招聘單位更是十分看重畢業生的“出身”。在這股潮流推動下,重點高校的地位愈加水漲船高。然而,究其根本,這些“名校”之所以成為“名校”,卻并非完全依靠自身努力而獲取地位,其中有相當大的部分應是政府集中資金和人力扶持的結果。其實,各類型院校都應有辦學的高層次存在。北大、清華等綜合性名牌大學在綜合實力上名列前茅,一些位次不太高的院校可能在某一學科占據優勢,甚至一些高職院校也在培養高層次技術人才方面有獨到之處。因此,在提高部分中國高校的國際競爭力的美好愿望下,忽視高等教育資源分配的不均衡,將會在不知不覺中人為地拉大高校之間的差距,從而影響高等教育的整體質量。
2.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之間的不均衡。20世紀80年代以后,我國提出新的區域發展戰略,即把全國劃分為東、中、西三大經濟地帶,按“東部沿海—中部—西部”的順序梯度開發,逐步推進。布局的重點轉向東南沿海。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要求高等教育也非均衡發展。此后,我國東部憑著優越的地理位置、優先的政策措施和良好的發展基礎,經濟上取得飛速進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高等教育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然而,東部與中西部高等教育的差距也越來越大。2002年,東部11省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共有普通本專科院校633所,其中本科院校304所、專科院校329所,分別占全國高校總數的45.34%、48.33%、42.89%,分別是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省市)的1.91、2.05、1.79倍。其中,北京、河北、遼寧、江蘇、山東、廣東六省市高校數均超過60所,合計504所,占全國高校總數的1/3強,超過西部12省市高校總和(331所)。高校數最多的江蘇省(93所)比最少的西藏自治區(3所)高出30倍。另外,72所教育部直屬高校僅北京、上海就有30所,是西部12省市直屬高校總和(12所)的2.5倍,西部有2/3的省份(8個省市)沒有教育部直屬高校。在教育資源的分配上,發達與欠發達地區的差距也非常明顯。地區間教育資源分配的不平衡還表現在人才配置上出現“馬太效應”。80年代以來中西部人才流失日趨嚴重。雖然通過中央平調方式及指令性分配政策,向內地輸送了一批專業技術人才,但中西部人才流失現象仍非常嚴重。同時,大學畢業生普遍不愿去西部就業,西部生源也不愿意返回原地就業。根據我們對本校2005屆畢業生的調查顯示,57.8%的畢業生表示希望到經濟發達的沿海或內地就職;選擇留在本地的為36.9%,表示愿意去西部地區的僅有5.3%。3.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之間的不均衡。長期以來,社會上存在著一種重理輕文的現象。應該看到,與自然科學相比,社會科學的發展面臨許多問題。首先,在評價體制上,自然科學有完整的文獻披露程序和科研獎勵體系,僅在我國,自然科學就有三大國家級獎勵,同時,我國還實行了自然科學院士制度;而社會科學缺乏符合自身規律的評價和獎勵機制,一些綜合性科研單位套用自然科學的評價獎勵辦法,對學者的學術成果進行評價,結果鬧出了許多笑話。從某種意義上說,社會科學的評價還停留在“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的尷尬階段。這種因評價體制不科學帶來的負面作用,已經威脅到整個社會科學的發展。有人預言,如果民俗學家鐘敬文先生在如今的考核標準下,恐怕早已被勒令下崗,因為他在核心刊物上發表的文章太少,不配做教授;著名學者錢鐘書先生恐怕也難以在大學立足,因為現在大學教授每年要在所謂的核心刊物上發表三到八篇論文,而錢先生那些資料鉤沉式的著作不能當作學術成果參加每年一度的學術成果評審。這種評價機制不改變,社會科學就難以有大發展。其次,在科研經費上,自然科學比社會科學所獲得的經費要多得多。1991—1996年,全國1075所大學的165405名研究與發展全時人員共獲得科研經費223.9495億元(科研經費均按當年價格計算,以下同),其中136919名自然科學全時人員獲得科研經費216.6965億元,人均15.8266萬元,年人均2.6378萬元。28486名社會科學全時人員獲得科研經費7.2530億元,人均2.5462萬元,年人均0.4244萬元。對比以上數據,可知平均每一名自然科學全時人員獲得的科研經費是社會科學全時人員的6.2158倍。三、對策和建議(一)構建完善的高等教育質量保障體系1.完善科學的質量指標體系。其內容涉及高等教育實施質量管理所需要的組織結構、過程和結果。高教質量指標體系要體現規范化和靈活性的兼顧、動態與靜態結合、過程與結果并重。特別是對于不同類型、不同層次高校,質量指標體系除了在辦學指導思想等基本指標上保持一致性外,應該建立不同的子指標體系,增強指標體系對不同評估對象的適應性。2.建立有效的質量評估機制。以新的多元化的高等教育質量觀為指導,形成以獨立中介評估機構和行業(專業)質量認證為核心,國家、區域和高等學校有機結合的全方位、立體化評估監控網絡。宏觀層面上,國家制定出高等教育質量的最低標準,建立高等教育質量認證制度,有效監控教育質量。各級教育管理部門制定教育質量標準和相應的指標,各級學校都要接受質量審計。對符合標準的頒發認證書,不符合標準的要將其資格等級向下移動一級。中觀層面上,各地區應制定高等教育質量標準細則,構筑具有區域特色的高等教育質量保證體系。在質量監控體系上,可以把質量評估與監控體系的重心放在省一級。同時,也可在自愿基礎上,以行業性的獨立中介性評估認證機構為主導,建立自由聯合的區域性、同一類型、同一層次的高等教育質量監控體系,避免“一刀切”。微觀層面上,高校要重視教育質量的過程性評價和產出性評價。實行產出性評價指標的好處就在于表明質量不僅僅取決于資金投入,還取決于教育過程的良性操作,提醒高校從過程和結果上找出教育系統的薄弱環節,采取措施提高教育質量。(二)對欠發達地區高等教育進行適度政策傾斜1.在國家支持下,在中西部地區建設幾所國際、國內一流大學。2.促進中西部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擴大其高等教育的增量。在政策上適當放寬對中西部大學設置基準的嚴格限制,對中西部公立高校承辦獨立二級學院、民間自主辦學適當降低辦學門檻;在財稅政策上對公立學校承辦二級學院、民間辦學提供傾斜或優惠。3.積極鼓勵發達地區大學到中西部辦分校。既有助于開拓發達地區高水平大學的發展空間,又有助于促進中西部高等教育質量的提高。同時,還能給中西部學生提供更多的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為當地培養出更多高層次的人才。4.積極推進發達地區高水平大學對口支援中西部高校的發展。鼓勵支持發達地區高水平大學的教授、學者到中西部大學任教。5.制定特殊政策,使較多的老少邊窮地區適齡青年能夠接受高等教育。(三)完善高等教育資源優化配置機制我國從1994年開始,通過共建、合作、合并、協作等方式,從宏觀層面上對大學教育資源進行了再配置。在此基礎上,從1999年開始,我國實行大學擴招政策,啟動了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但由于現有大學教育資源存量優化不夠,增量擴充不足,隨著學生人數激增,大學人、財、物等資源全面緊張。如何優化配置教育資源,對于實現內涵式發展、提高辦學效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高等教育資源優化配置機制的構建應從兩個層面去著手。從政府的層面來講,要形成高等教育資源優化統籌的戰略,全面考慮全國范圍內高等教育不同地區、不同層次的現狀和需求,合理、均衡地進行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從高校的層面來講,要注重科學規劃,充分利用高等教育現有資源。走擴大內涵發展高等教育產業的道路,大力提高高校的辦學效益。既要注重學校自身效益又要注重社會公眾效益,既注重從外部爭取資源又注重內部資源優化和利用率的提高,從而形成科學合理的高等教育資源優化配置機制。(四)創新高校招生機制,努力實現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受教育者在受教育的起點、過程、結果上的公平。形成科學合理的招生機制,使考生能夠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從而實現“起點的公平”。中國政法大學2006年對招生制度實行重大改革,本科分省招生計劃首次按人口比例確定。成為全國首所按人口比例下達分省招生指標的高校。這項招生制度改革已經得到了教育部有關部門的認可。中國政法大學學生處的消息稱,各省招生指標的計算方法是:用今年學校計劃招生的2000個指標除以13億,再乘以省份的人口數,基本上就是下達到各省的指標數。在此基礎上,考慮國家開發西部的政策、生源質量、地域因素等,確定本科招生分省計劃。此舉具有試點意義,應有助于實現教育大眾化和均衡化。參考文獻:[1]焦延中。擴招:引發高等教育質量觀更新[N].人民日報,2002—06—04.[2]殷鴻福。高等教育要注意統籌兼顧均衡發展[EB/OL].[3]李清。高校分層次辦學的三個待解問題[N].科學時報,2006—04—04.[4]余秀蘭。追求高等教育均衡發展的理想[J].上海高教研究,1998,(12).[5]張振助。高等教育與區域互動發展論[M].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4.[6]喬新生。社會科學如何定位[EB/OL]..[7]武書連。挑大學選專業[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4.[8]王長青。高等教育質量內涵與保障[N].中國教育報,200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