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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農村建設;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一、前言
在經濟發展的帶動下,我國的城鄉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得以迅速開展,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種情況下,大量的資金流入到農村中,掌握在村級干部手中,其能否履行自身職責,直接影響了新農村建設的有效進行。建立完善的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和審計工作,是規范村級干部行為,推動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措施。
二、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村居(社區)干部任職期間,對所在村居(社區)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分析,并以此為基礎,對村級干部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相應的鑒定和評價。在當前新農村建設背景下,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非常必要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
作為落實建設新農村政策的最基層,村級干部的執行力直接影響到了新農村建設的效果。對村級干部開展相應的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實現對村干部的監督管理,明確相關政策的執行情況,從而保證各項扶持資金的有效落實,避免出現擠占、挪用扶持資金的情況,對于完善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規劃和部署新農村建設的相關工作以及從體制層面上更好的服務于經濟社會的發展等,都有著非常積極的作用。
2.維護農村穩定發展的需要
農村財務管理問題是基層干部與廣大農民關注的熱點問題,同時也是很容易導致農村干群沖突的敏感問題。在當前新農村建設中,許多影響農村穩定發展的因素,都是由于村級財務透明度不高、民主決策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而歸根到底,這些問題都屬于干部監督問題。利用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對村級干部進行監督,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問題,有效化解干群矛盾,從而推動農村社會的穩定發展。
三、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的建立和完善
1.及時更新認識
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可以說是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一種延伸和拓展,屬于內部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領導干部都應該認識到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及時更新認識,加強領導,完善審計工作制度,確保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具備履行相應職責所必須具備的權限,對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解決,為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2.健全審計規范
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內容相對繁瑣,涉及范圍廣,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針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審計規范和評價體系。無論是對被審計對象的確定、審計通知書的發送、審計方案的制定,還是審計文書的制作、經濟責任的判定以及審計結論的形成,都必須依靠相對完善健全的操作規范,對村干部自身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更加客觀、更加真實的評價。
3.提升人員素質
審計人員的素質直接影響著審計工作的有效性,只有全面提升農村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才能夠從整體上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一方面,應該強化理論學習,確保審計人員能夠熟練掌握關于“三農”問題的方針政策,把握各項政策的執行情況,按照相關規范,對新農村建設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處理;另一方面,應該加強業務培訓,提升審計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確保審計人員的業務知識能夠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需求。
四、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
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應該堅持權責統一、責任界定原則。其中,權責統一簡單來講,就是擁有多大權利,對應的就要去承擔多少義務;責任界定是指農村干部在帶領村民發展集體經濟時,要注意區分干部是還是決策失誤造成的集體經濟損失。開展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能夠促進資金的有效運行,將新農村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列為重點,加大監督力度,及時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相應的建議,確保各項資金的有效運行,避免了資金的浪費。
2.能夠對村級財務管理進行規范,通過審、幫、建相互結合,能夠在對村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評價的同時,幫助建立財務管理及民主監督制度,指出村干部在財務管理中的不規范行為,提高村級財務管理水平。
3.是狠抓審計整改落實的根本所在,審計整改工作能否得到有效落實,是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發揮的根本所在。應該將審計結果作為考核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村干部獎懲的參考依據,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村干部考核與管理中的作用,督促審計工作的有效整改和落實,確保審計服務新農村建設作用的充分發揮。
五、結語
總而言之,村級干部是新農村建設的最基層,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核心力量,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對村干部的任職情況進行科學審計和評價,進而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李瑛.關于新農村建設中村級經濟審計模式的構建[J].才智,2011(20):2.
一、不斷規范農村財務管理
根據農業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關于做好村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的通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利益,根據運農發[2008]96號文件《關于在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中做好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們和市監委兩家聯合,從3月份開始對全市第七屆村民委員會離任經濟責任進行了專項審計。目前已完成趙家莊鄉、僧樓鎮、柴家鄉、樊村鎮、城區辦5個鄉(鎮、街道)95個行政村的審計任務。下化鄉、小梁鄉、陽村鄉、清澗辦4個鄉(鎮、街道)的審計工作已接近尾聲。
此次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對象為行使村集體及村級組織財務審批權和參與村級經濟活動決策的村級組織成員;審計重點為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財經法紀執行情況、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我們嚴格按照審計程序。審計組對每個村都下發審計通知書,審計結束后出具審計報告,根據審計情況對10個村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經濟處罰,對7個村進行了黃牌警告,對8個村進行了通報批評。
二、不斷加強農民負擔管理
為確保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的撥付、管理和使用到位,鞏固農村稅費改革的成果,確保減輕農民負擔政策的落實,確保鄉鎮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根據運城市紀委統一要求,我中心與市農廉辦聯合于4月14日至4月24日,通過聽、看、查、走訪、座談等形式,全面檢查與抽查相結合,對全市9個鄉(鎮、街道)的農村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進行了專項檢查。
此次檢查對象和內容為:2008年度市財政撥付的農村稅改轉移支付資金,包括:鄉村兩級辦學經費、計劃生育經費、優撫經費、鄉村道路建勤費、村級管理費,以及轉移支付資金的規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況。
通過檢查,我們發現了資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以下問題:1、專項資金少轉撥情況,其中3個鄉(鎮、街道)鄉村兩級辦學經費,計生經費少轉撥47082元;2、優撫經費結余情況,檢查中有6個鄉(鎮、街道)都存在結余,共計46064元保管在民政辦、鄉政府,未予開支;3、計劃生育經費情況,有3個鄉(鎮、街道)存在結余,共計56482元均在各計生服務所保管未予開支;4、鄉村道路建勤費情況,有5個鄉(鎮、街道)存在結余,共計161953元均在各鄉(鎮、街道)核算帳戶保管。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見及建議:
1、鄉(鎮、街道)轉移支付資金,應由財政直接撥付到各相關職能站、所,不應由鄉(鎮、街道)政府轉撥。
2、對結余的優撫經費,各民政辦應盡快確定優撫對象,按優撫規定發放到位。
3、對結余的計生經費、鄉村道路建勤費應專項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帳戶,做到專款專用。
4、村級管理費應由市財政局直接撥付到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各村級帳戶。
5、全市各級會計核算中心及農村服務中心等記帳機構,應統一專項資金核算管理辦法,做到專項資金專項核算,專項管理。
6、凡涉及轉移支付資金的各單位,對此次檢查中反饋的意見,要認真分析原因,及時堵塞漏洞,健全相關制度,建立長效和有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和監督制約機制,逐步形成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為了使廣大農民認識了解專業合作組織,我們深入基層,通過多渠道宣傳,組織學習,鼓勵幫助各村的生產小農戶聯合起來,走合作道路。經過市、鄉兩級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95家(其中今年發展31家),入社農民800余戶,帶動當地農戶3000多戶,涉及養殖、種植、加工等方面。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形成,極大的調動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提高了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增強了生產效益,有效的地增加了農民的收入。經過努力,今年我市有5家專業合作社已申報了省級、市級財政支持項目。
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全面完成第七屆村民委員會離任審計工作;
1村“兩委”換屆離任審計的對象和內容
1.1農村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在村干部任期內,農民在農、林、牧、副、漁各方面得收入是否增長,村集體的資產發展是否壯大,村集體的經濟項目等是否實行了生產經營承包責任制,承包的上交款有沒有做到及時的清收,對于那些有爭議的承包條款有沒有提出協商等。
1.2財務的收支情況在多的鄉鎮中,各項的財務的收支情況是否詳細,有沒有坐收坐支的現象;債務債權是否真實,有沒有隱瞞的情況;有無挪用、侵占集體資產或者占用集體資金的問題;存不存在變相給村干部發獎金或者補貼的問題等。
1.3簽訂的承包合同在一些鄉鎮在對集體資源的租賃過程還不盡規范,在簽訂合同上還存在著很多不規范之處,是否有低價合同、人情合同的現象;實行承包、租賃的手續是否完備;有沒有出現非法轉讓、或者買賣集體資源的現象等。
1.4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政府發給各家各戶的補貼金以及社會捐贈等有沒有做到足額發放;集體承包的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是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操作等。
2村“兩委”換屆離任審計對策和建議
2.1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村“兩委”換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是新時期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更是廣大人民群眾的要求和愿望[3]。做好這項工作,不但可以對前一任村干部的業績進行公證客觀的評價,而且還有利于村民選出公證廉潔的下一任村干部。所以,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必須通過精心的組織,制定科學合理的措施,將村“兩委”換屆離任經濟責任制審計工作開展好,確保村“兩委”的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2.2召開會議,統一思想村“兩委”選舉工作是基層民主建設的重要措施,其中各項工作都影響著選舉工作的質量,村干部換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更是直接關系干部在任期內的政績及廉政情況,所以對于離任審計工作必須嚴格落實好,要廣泛宣傳發動,召開會議,詳細布置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并且對參與審計工作中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保證高水平、高質量地完成離任審計工作。
2.3成立機構,形成合力由于村干部的離任審計工作時間比較緊張、任務重,所以必須要進行合理的安排,否則審計工作就會流于形式,從而達不到為選舉奠定基礎的目的。所以,在進行離任審計工作時,上級部門應當高度重視起來,由縣政府組織成立專門的換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小組成員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參與到工作中去,從而保證審計工作能夠順利完成,為選舉工作貢獻自己的力量。
2.4擬定方案,有序工作對于離任審計工作,其審計的范圍涉及很廣,時間跨度也有3a,包括的內容比較多,如財務收支、資金管理資產處置、債務債權等,但是審計的時間卻只有短短的30d,所以必須按照規定,制定科學合理的實施方案,采取各種有效的措施來組織實施審計工作。針對方法[4],可以采取2種方法,即送達審計和就地審計;在步驟上,必須嚴格按照程序及制定的方案進行,絕對不能敷衍了事,力爭在規定的時間內高質量地對所有內容完成審計工作。
2.5集中精力,認真工作在開始離任審計工作時,小組的成員接到任務后應當立即深入村組開展工作,并且要嚴格要求自己,不計報酬。在審計過程中,要做到“兩個結合”,即要將帳外調查與帳內審計相結合、群眾參與與審計小組審計相結合,這樣才能使審計的結果更加客觀公正,審計工作結束以后,為使村的財務公開透明,讓群眾一目了然,應當對審計的結果在村里進行公示,以便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
3結語
(一)制定審計項目不確定重點。
現行農村審計項目有日常財務收支、收益分配等定期審計,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集體資產和資源、農民負擔、村級債權債務等專項審計。隨著城鎮化建設和各項涉農補貼資金的逐年增多,對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涉農財政資金的審計已成為審計重點。由于審計人員有限,如果對審計項目不分輕重緩急,則項目的實施結果就容易疏漏出現較大違法違規問題或案件,形成審計風險。
(二)審計對象的責任區分難度較大。
如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由于其所處位置特殊,上下人際關系等原因,加之任職時間較長或財務人員頻繁更換,期間經濟業務數量多,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客觀、準確認定帶來困難;又因歷史與現實、自主決策與集體決策以及環境等因素,使其應負的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難以區分、界定不準,存在一定的審計風險。
(三)審計人員的素質和能力不適應。
目前部分審計人員的知識水平、業務素質以及對計算機輔助審計的應用能力等,還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嚴重制約著審計工作的深入,影響審計評價的客觀性和準確性,也容易形成審計風險。
(四)農村審計法規、規章可操作性不強。
相關法規對涉及農民負擔部門及涉農資金的審計沒有明確規定,很多內容過時、缺失。因此,在具體操作中會出現一些難以預料、評價沒有統一標準、處理依據不足的情況。如果僅憑經驗或習慣做法,則很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現一些問題,使農村審計有一定的潛在風險。
二、規避農村審計風險的措施
農村審計風險的存在,不僅會使農村審計機構可能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還會對農村干部經濟責任作出不恰當的評價,更嚴重的是對落實黨和國家在農村的各項政策造成影響。因此,應采取有效措施,規避農村審計風險。
(一)適應形勢,確定審計工作重點。
農村審計立項,必須適應現階段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按照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重點審計項目,編制審計工作方案,并依據現有農村審計法規和規章組織和實施審計。
(二)客觀公正地作出審計評價、界定責任。
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評價,既要謹慎合理地規避審計風險,又要觀點明確、客觀公正。一是審計范圍的經濟事項評價應突出重點;二是評價要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三是評價用語要準確、規范,易理解。在評價基礎上,按事項、期間、適用的法規、規章確認責任主體,界定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強化風險意識。
本文從村級財務內部審計的總概況、具體操作方法、取得成效等方面加以闡述如何加強審計監督,并從三方面對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提出相應的措施。
關鍵詞:
村級財務 審計 監督
內部審計監督是經開區(楊舍鎮)農經管理的一項基本職能,近年來,經開區(楊舍鎮)農工局農經科不斷創新村級財務內部審計監督管理辦法,加大審計監督力度,規范農村財務與運行,保障農村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一、總體情況
從2008年起,區鎮根據張委辦(2008)41號《關于在全市推行村級陽光綜合審計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為進一步規范農村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加強對村級集體經濟和農村基層干部的審計監督,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在全鎮開展村級陽光綜合審計工作。2009年至2014年底,區鎮農工局農經科共完成村干部離任審計27項,村級財務收支審計279項,村級集體企業專項審計88項,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132項,村級集體資產綜合審計94項。審計中發現審計問題330條,提出審計建議和意見347條,被采納審計建議347條,發出整改意見書61份。
二、具體做法
1.積極示范,引導做好村級各類內部審計。
一是統一各類審計內容。(1)對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審計其任期內村級集體資產、負債、凈資產變化和主要社會事業及經濟工作等,并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2)對村級財務收支審計,主要審計各項收入是否按期結算、各項支出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坐收坐支、是否存在小金庫、是否存在以收抵支、財務收支預決算執行情況、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等;(3)對村級年終可用財力審計,主要審計當年度村級經營性收入是否入賬、查閱相關的會計憑證是否正確、審核經營性合同金額與到賬金額是否一致等;(4)對村級集體企業審計,主要審計村級集體企業的資產負債、財務收支情況以及經營狀況等。二是統一各類審計文本。區鎮農工局農經科根據村級陽光綜合審計要求,結合新形勢下村級經濟發展的實際,統一制訂了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村級財務收支審計、村級年終可用財力審計、村級集體企業審計等審計示范文本,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內部審計工作。三是統一組織人員參與各類審計。在各類村級財務審計中,要求各辦事處(街道)經管辦人員共同參與審計全過程,使他們掌握財務審計的重點、內容和方法,不斷提高他們的綜合業務能力。
2.加強管理,實行村級財務審計常態化。
一是常規審計實行年審制度。區鎮農工局農經科每年組織對村級可用財力、村級集體企業、社區股份合作社年終審計;鎮記賬中心每年對各村的現金、存款、承兌匯票進行不定期盤點,查看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有價證券登記薄,核實是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二是專項審計實行抽查制度。每年根據財務管理需要不定期抽取幾個村進行專項審計,改進財務管理辦法。例如2012年針對閘上、城東未納入村賬鎮的村集體資產和資金管理進行專項審計,并對審計中存在問題進行全面整改,于2013年1月將兩村納入鎮記賬系統。三是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全面審計。2013年經區鎮黨工委批準,聘請華景、天和會計師事務所對全鎮41個行政村(社)的集體資產進行全面審計。包括對所有房屋、土地進行實地盤點、對應收應付往來款項采用查詢核對法逐筆核實、對經營性資產出租合同管理、對村投資或控股的各類集體企業管理、對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方面等進行了全方位審計,進一步核實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家底。
3.完善制度,促進村級財務審計規范。
通過對審計中存在問題的檢查、整改,不斷完善村級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辦法。區鎮先后出臺了楊政發(2011)27號《關于印發楊舍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通知》、張經管發(2012)6號《區(鎮)各部門、辦事處(街道)和財務審批、報支的有關規定(試行)》、張經管發[2014]1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經開區(楊舍鎮)行政村(社)集體資金管理的通知》和張經管發[2014]1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經開區(楊舍鎮)行政村(股份合作社)合同管理的通知》等。重點對非生產性開支管理、經營性資產出租管理、集體企業管理、合同管理、規范資金管理等進一步明確規定。對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和監督,確保村級集體資產資源運行安全高效,促進村級集體經濟不斷發展壯大保駕護航。
三、取得成效
1.保證集體資產安全。
一是非生產性開支得到有效控制。通過村級內部審計,對非生產性開支的報批手續是否完善、報支范圍是否符合規定、原始發票是否真實有效等進一步得到規范,大大減少了村級集體資產的損失和浪費。二是賬外資產得到清查。通過審計中對各村(社)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及無形資產進行實地盤點,發現有部分行政村新增的一些房屋和土地等資產沒有及時納入村賬,形成賬外資產,審計后全部納入村賬,核實了村級集體資產。其中:房屋61處,面積5.21萬平方米;土地36塊,面積25.99萬平方米。三是查實應收款項。通過審計中對各村(社)的應收應付等往來科目逐一進行清理,對各種往來款項明細逐筆逐戶直接詢證核實,查實個別村漏記應收款項50萬元,核實了32筆原來雙方不符的往來款項。
2.規范集體資產有效合理使用。
一是規范經營性資產出租合同。區鎮統一使用規范的租賃合同文本,建立合同管理網絡,統一規定租金收取標準和收取方式,限定合同期限,嚴控存量土地。二是加強資金管理。規范資金結算手續,嚴格控制印鑒管理,杜絕違法操作行為。嚴禁公款私存,禁止出借銀行賬戶,禁止村集體為任何個人或單位提供經濟擔保,資金不得直接出借給民營企業或個人,不得為非本村企業注冊或還貸周轉資金。三是加強集體資產管理。規范運作和管理集體資產,通過有效途徑進行收購、轉讓和購置集體資產。通過內部審計,有效防止集體資產使用不合理、不規范的現象,更好地規劃對集體資產的使用,避免集體資產流失。
3.提高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村級內部審計,一方面可以明確村干部的經濟責任,增強村干部的財經法紀意識,使村干部明白不僅擁有代表村民行使集體資產的經營權,還承擔著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責任。通過審計監管力度加大,審計范圍的擴大,經常化、制度化的審計,能夠進一步貫徹落實各項財會制度,制止和糾正經濟活動中違反亂紀的行為,轉變村干部的思想觀念,加強法律意識,增長財經知識。另一方面,也促使審計人員更熟悉財經法規,增強審計業務水平、判斷分析能力,全面提升財務管理工作水平。
四、進一步加強村級內部審計工作的措施
1.突出把握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
一是積極開展涉農惠農資金補貼專項審計。重點關注支農資金中的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土地流轉補貼等各類補貼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二是重點對房屋和土地租賃收入、土地補償費等定期進行專項審計,確保集體資金安全合法使用。三是加強工程建設審計。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規范工程預決算、項目招投標、財務支出,使工程建設陽光操作,避免和減少不法行為的產生。
2.加強內部審計的執行力度。
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有關單位采取措施,及時進行整改,如發現有不良債權和不實債務,須經村兩委班子討論、村民主理財小組通過,報區鎮農工局農經科審核批準后,及時調整賬戶。
3.加強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
審計人員應有過硬的業務能力、嚴謹的工作作風、高度的責任心,具備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的職業操守,所以要定期進行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法律法規、財務管理等培訓,及時掌握農村新的經濟政策,財務法律法規、提高審計操作技能,確保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作者:陳麗萍 單位:張家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楊舍鎮)農村工作局農經科
參考文獻:
[1]馬青,陳剛,張文婕.淺議村級財務審計監督的問題及對策[J].農村財務會計,2010(8).